1.1 施工前的試驗土的物理性質試驗標準擊實CBR試驗必要時還應做顆粒分析、有機質含量、鹽含量、凍膨脹和膨脹量等試驗。
取土規則
取原狀土樣時,必須保持土樣的原狀結構及天然含水量,并使土樣不受擾動。采取擾動土時,應先清除表層土,然后用四分法取樣。不須保持天然含水量的擾動土,風干稍碎后裝入袋中。
取土頻率、數量和樣品標識
同一施工段、回填用土種類不變的情況時,取有代表性的樣品作為一個取樣頻率,當回填土的種類發生改變時,必須重新取樣。
樣品標識必須填清楚工程名稱、委托單位、使用部位、設計要求、委托檢驗項目等信息。
檢測路基的頻率每1000㎡一次,檢測數量按《規范》中的規定取樣。
為便于取土,在試驗前,宜在環刀內壁涂抹少許油或凡士林。
由于碾壓土層的密度一般是從上到下減小的,在試驗時,應將壓實層表層浮動及不平整的部分鏟去,達到一定深度,使環刀打下后,能達到要求的取土深度,但不得撓動下層土.
樣品取出后應密封,防止水分蒸發,避免影響檢測結果。
填寫委托單時必須填清楚工程名稱、委托單位、施工單位、代表起止樁號、每個測點的樁號及部位、擊實指標、設計或標準要求達到的壓實度等信息。
用法檢測時的注意事項
檢測頻率每1000㎡一次,檢測數量按《規范》中的規定取樣。
試坑挖好后,放上相應尺寸的套環,用水準尺找平,將大于試坑容積的塑料薄膜袋平鋪于坑內,翻過套環壓住薄膜四周。
記錄儲水筒內初始水位高度,擰開儲水筒出水管開關,將水緩慢注入塑料薄膜袋中。當袋內水面接近套環邊緣時,將水流調小,直至袋內水面與套環邊緣齊平時關閉水管,持續3 ~ 5min,記錄儲水筒內水位高度。
當袋內出現水面下降時,應另取塑料薄膜袋重做試驗。